菲律賓公證,是辦理菲律賓認證的基礎,只有辦理了公證,才可以辦理后續(xù)的認證手續(xù)。菲律賓公司在中國國內設立外資公司(代表處,外商獨資,中外合資)、菲律賓公司在中國國內法院打官司、在商標局申請商標專利、在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等等,都需要用到菲律賓公司文件。但是菲律賓文件是菲律賓出具的,國內政府部門不能確定其合法真實性,所以應提交經(jīng)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jīng)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主體資格證明。
辦理菲律賓公證認證的目的就是要使菲律賓的文件在拿到中國使用時,被文書的中國的政府機構所認可。
中國駐菲律賓使館認證辦理須知
領事認證法律效力
- 1)根據(jù)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等能在另一國境內被相關部門承認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印章和簽字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 2)菲律賓公證員出具的公證書或關有機構出具的文書送往中國(包括香港、澳門)使用,可根據(jù)需要辦理菲律賓外交部和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領事認證。
認證程序
- 1)菲律賓公證員出具委托書、聲明書等公證文書需按順序辦理菲律賓地方法院(REGIONAL TRIAL COURT)、菲律賓外交部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認證。
- 2)菲律賓有關主管出構出具的出生證、死亡證、結婚證需按順序辦理菲律賓外交部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認證。
提交材料
- 1)逐項填妥的《公證認證申請表》一份。
- 2)擬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3)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帶照片資料頁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當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 4)如辦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文件認證,還應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護照復印件及能證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申請方式
1)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大使館辦理。
- 2)不接受郵件申請。
- 3)無需預約。
菲律賓使館認證辦理熱線:0755-82805719、8280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