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祁門縣人民法院的法官來到祁門縣公證處,聲稱一案件原告在其郵箱中向案件被告發(fā)送了催收設備款的電子郵件,要求縣公證處為原告辦理電子郵箱文件保全證據公證。
受理后,縣公證處公證員根據中國公證協會《關于辦理保全互聯網電子證據公證的指導意見》,從保全內容、證據效力、保全方式等方面進行了分析論證,電子郵件在保全互聯網電子證據范疇之內。面對這一新生事物的保全證據公證,公證員針對此案詳細制定了辦理電子郵件保全證據公證程序和具體操作辦法。保全電子郵件證據過程由公證員現場監(jiān)督,現場在計算機上進行了保全互聯網電子證據的操作、實時截圖打印,現場全過程拍攝錄像并及時出具了公證書。這是祁門縣公證處首次成功為申請人辦理了電子郵件保全證據公證,
隨著電子科技的發(fā)展以及人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不僅電子郵件證據保全公證將受到人們的重視,其它方面的互聯網電子證據公證也將呈多樣化。這就要求公證人員在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的同時還應加強對電子設備、電子通訊等領域的關注和學習,不斷提升自身公證業(yè)務水平,才能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
公證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