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12月1日宣布,再度委任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成員,任期13個月,由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為配合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qū)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之政策目標,政府承諾在前中區(qū)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提供一些空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律政司位于中區(qū)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和部分西座的辦公室,該處將成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個法律樞紐。
由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委員會于2014年12月成立,考慮在該法律樞紐提供地方的安排,并就相關推行事宜向律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關界別的非官方委員,以及相關部門的代表。有鑒于法律樞紐項目的進度,現再度委任委員會成員,任期13個月,以繼續(xù)就法律樞紐的推展工作提供意見。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由2019年12月1日起):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澤銘
賴旭輝
李秀恒博士
梁國浩
甘婉玲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建筑署及律政司的代表